大頂薪時代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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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美國時間7/1凌晨零時一到,整個NBA在消沉了兩個禮拜後終於活過來,各個球團電話線打到快燒起來,制服組搭著私人飛機飛來飛去,支票一張一張的開,為的就是將內心所屬意的球員簽下來,不論是不是原本自己球隊的球員。



許多球迷或許會被這兩天的大約嚇傻了,都在想著美金怎麼變的這麼不值錢,合約的總額動不動就上億,感覺好像隨便一個人每年都可以拿到以前象徵王牌中的王牌的20M,看看下面這張圖就可以知道有多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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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會好奇說為什麼會這個樣子?美金不值錢了嗎?老闆太有錢了?還是球員過於貪得無厭?其實都不是,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是有它的時空背景的。



首先一切的根源都來自於新的電視轉播合約(合約詳情請看這),合約長度為9年總價為240億,將會在2016-2017球季開始執行。薪資上限是由籃球相關收入【Basketball Related Income(BRI)】所延伸而來,電視合約就包含在籃球相關收入中,因此現在簽這麼大紙的合約理所當然對薪資上限就會有所影響。這一切一切的規定都清清楚楚寫在勞資談判協議(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中,目前這一版的CBA是在2011年勞資雙方談好的,所以目前所有的規定都不會改變,包括薪資上限怎麼算、球員該拿多少錢……等,要直到2020-2021球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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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每年的電視收入會是26億左右(240/9yrs),但NBA官方宣佈實際上第一年分給各球隊的金額會是21億,每年遞增到最後一年為31億,所以第一年的BRI按照計算大概會是57億,16-17球季的薪資上限依照公式計算會是8千5百萬,17-18為1億800萬。



為什麼要先了解薪資上限呢?因為NBA球員薪水是都有規定的,不是老闆愛給多少就多少,譬如以所謂的頂薪來看好了,依照規定,頂薪的起薪是按照當年度的薪資上限來計算出來的,這最基本的概念很重要。還有另一個概念很重要的就是自由球員和母隊簽約跟和其他球隊簽約的差異,和母隊簽約年數最長可以到5年,而且合約每年最高漲幅可以高達7.5%,至於和其他球隊簽約最長就只能4年,而且最高漲幅只有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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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是怎麼計算呢?正常情況就是要看球員的年資來決定,年資0~6年的就是薪資上限的25%,7~9年的是30%,10年以上是35%。唯一的例外就是所謂的Rose條款,只要在新人約其間有成為明星賽先發兩次或者進入NBA年度最佳球隊(不管第幾隊)兩次,還是有成為年度最有價值球員(MVP)一次,下一張的頂薪就會是30%,而不是原本依照年資的25%。頂薪還有一個前提,就是起薪不能少於上一張合約最後一年的105%。



新人約結束後的第一個約是比較特殊的狀況,每支球隊只被允許同時間只能有一位自己的新秀可以續簽5年約(也就是所謂的Designated Player),所以要等到原先的5年約到期後(或者不再待在母隊了)才能再給另一位自己的新秀續5年約,為什麼要強調「自己的新秀」呢?因為從別隊來的Designated Player是被允許的,但同時間一隊最多也只能有兩位。所以不是同一時間球隊只能給一張五年約,不要再誤解了。以鵜鶘來說AD就是Designated Player,所以可以給他五年約,Asik雖然不是,但他也不是新人約結束要續約,而是自由球員,加上鵜鶘擁有Asik的鳥權(Bird Right),因此鵜鶘也可以給他五年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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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看一些實例就會更加明白了。以馬刺的Kawhi Leonard來看,5年9千萬,有些人可能覺得馬刺怎麼這麼摳,或者覺得怎麼這麼看不起Kawhi,好歹也是總冠軍賽最有價值球員,口口聲聲說他是馬刺的基石,卻只給他這麼少錢,跟AD的1億4千5百萬是天差地別,甚至跟Lillard的1億2千9百萬也相去甚遠。其實大家都誤會了,不是馬刺虧待他,也不是Kawhi很佛心,給馬刺折扣,而是按照規定他最多就只能拿這些。



Kawhi的新約是下一季開始執行,大家如果還記得上面所提的,頂薪的起薪是按照當年度薪資上限的%數來算,下一季的薪資上限為6千6百50萬,所以就是1千6百60萬左右,因為是和母隊簽約,所以每年最高漲幅為7.5%,因此第二年就是1千6百60萬乘上1.075,依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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